问题 | 女方在哺乳期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采取诉讼离婚方式,抑或是协商办理离婚手续,其结果都取决于这对夫妇究竟是由哪方发起离婚请求。
具体来说: (一)如若男方作为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之当事人,则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在女方仍处于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男方在此阶段完全丧失了离婚权利。 如果男方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严重错误行为,或者在婚后与他人发生非法性关系并因此怀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过严谨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倘若确认事实无误,依此为据,可受理此类离婚案件。 (二)反之,若系女方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便可援引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特指女性在怀孕期间、生育子女满一年以内亦或终止妊娠手术六个月之内,拥有提出离婚的合法权益。 而一旦女方决意在哺乳期间结束婚姻关系,悉数提交法院审理并确认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缺乏修复可能的前提之下,法院将依照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宣布离婚。 特别强调,若因男方所导致的过失促使女方提出离婚,那无疑对于女方及新生婴儿而言,作出相应的离婚决定可能反而是一种更为妥善、更加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选择。 (三)最后,两者协商离婚的情况,现行法律未对此设定任何禁止性条款。 故而,只要夫妻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依照法律流程申请办理,自产后至哺乳期结束之际,均可以顺利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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