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但对方不执行,我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完离婚协议书之后,若双方未正式地进行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无法要求对方立刻开始遵照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进行行动。
而如果是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对方却拒不履行该离婚协议书中所列明的约定,那其中的一方可选择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迫使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来行事。 需要明确的是,这份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双方均产生约束效力,因此无论哪一方都需严格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 然而,由于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执行力,所以当其中一方未按约履行时,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只能首先发起诉讼,等待法院做出裁决。 如果最终裁决确实要求对方履行职责的话,届时仍不履行的行为才会构成违反规定的事实,从而允许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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