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但结婚证遗失了,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您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然而现有的结婚证书已经不见了踪影,我们为您介绍以下几种可行途径:
若仅其中一方的结婚证遗失的话,那么可以借用另一方所保存的结婚证来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若两人共同的离婚证也已不复存在,此时便需要依循特定程序,持有所在地的户籍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向原办理相关婚姻登记的机构或婚姻登记机关中其中一位当事人长期居住地提出申请,以期成功补办上原先的离婚证书,之后再行办理离婚事项; 然而当对方不予协助并拒补领取结婚证书时,您同样可以先前往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随后继续执行离婚流程。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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