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请务必由您们共同亲自地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不得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各位需提供户口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各自所在单位或当地社区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以及离婚协议书原件、结婚证书等等,以便于登记管理机构能够准确核查您们的身份信息并明确其管辖权限。 2、审查。 当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收到您们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之后,他们将在一个月之内针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在此期间,他们会细致入微地对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了解,特别是重点关注双方当事人在申请离婚时的真实意愿表达、子女抚养问题、对于配偶一方生活困难的支持解决办法、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措施等等是否达到了满意的程度。 3、登记。 经过反复确认无误之后,若申请符合了离婚的规范标准,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会给你们颁发离婚证书,同时撤销之前的结婚证书; 反之,如果发现有任何不符合法定标准之处而无法进行登记的话,他们会以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解释,并且,自您们领取离婚证书的那一刻开始,您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便自动解除。 在离婚实践中,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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