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能完成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其所需最短法定时间通常被规定在三个月之内。
然而,对于使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属于第一审级别的民事案件来说,其常规的审查期限为六个月; 但若存在其他特殊性因素导致审查延迟,经过法院院长审核同意后,该期限可额外延长六个月; 还需再次延期的,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审批,且每次最多只能再增加三个月的期限。 对于那些对民事判定裁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其审查期限设定为三个月; 同样地,如果遭遇特殊性状况,经过法院院长审批,其审查时限亦可额外延长三个月。 换句话说,离婚案件往往是由法院在六个月内完成审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到长达十五个月),而对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期限则被规定为三个月。 如果对初次法院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其上诉案件一般会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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