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出轨,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伴侣中有任何一方发生出轨行为,在进入离婚程序之前,双方宜首先进行深度沟通并协商财产分配事宜。
如若协商过程中没有达成共识,那么相关诉讼就需要交由法院裁决。 在经过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五个公正且成熟的原则予以判别: 第一,性别平等原则; 次之,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原则; 再者,利于生活便利不得不考虑的原则; 此外,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最后,如果在共同生活期间,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被逐步消费、损坏或消失,则另一方无需对此给予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出轨、家庭暴力、遗弃等过错行为的一方,可能会面临相对较少的财产分配,而与此相反,无辜并且未参与过此类错误行为的一方将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分配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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