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国需公证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有出国需求需办理离婚证书的公正改动事宜,是可行的。
当这份离婚协议书尚未正式生效之前,双方均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整体性的修缮变更; 然而如果此举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双方的登记离婚程序,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而当我们谈论的这份离婚协议书已正式生效之后,除了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这一项条款之外,任何有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都无法再进行改动; 具体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在达成协议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重大事项有任何后悔的想法,并且希望能够申请变更或撤销原本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接受这样的申请。 在此类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只要我们并未从中发现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反道德伦理行为的迹象,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坚决地拒绝支持原告的申诉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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