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写离婚协议能否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均未签署离婚协议,仍然有可能实现离婚。
此时,双方能够选择以诉讼的形式处理离婚事宜。 所谓的“诉讼离婚”,是指当夫妻两人对于是否应当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债务由谁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存在难以调和的争议时,他们便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做出决定,以解决这些难题并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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