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需要支付哪些类型的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公民在离婚过程中无需向配偶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
但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下的某项或多项过错情形,例如: (1)重婚行为; (2)与人长期稳定地保持非婚姻关系; (3)对另一半进行持续且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4)对自己的家人实施恶劣的虐待或遗弃行为; (5)犯下了其他特殊重大罪行。 在此种情形下,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索偿离婚导致的精神及物质损失。 然而,除上述举例外,夫妻双方在离婚程序中所涉及到的赔偿事宜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但是,如果在婚姻生活中有一方因为培育孩子、照顾老人或者帮助另一方向工作岗位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等原因,而承受了较大压力的话,那么在离婚之时,该方就能够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以弥补其在此方面所产生的付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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