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离婚对方不同意,需要耗时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的审理流程和时效性问题,根据现行规定,若以简易程序处理此类案件通常需耗费三个月的时间,而以普通程序来进行案件的审查与处理则可能会延续至六个月之久;
至于二审阶段的审理周期,则为期三个月。 因此,从整体上来看,离婚纠纷的解决所需的时长大多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提出离婚起诉后,如果被告坚持不愿意离婚且法院认为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很有可能会被驳回,诉讼人需要在判决书生效满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若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无论被告是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一般都会做出判决,宣布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据此估算,如果诉讼人需要经历两次起诉才能够达成离婚的最后目的,那么大约需要花费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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