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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人不同意,法院能否判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诉求所涉处理的乃是夫妇彼此间的人际关系联系,而非其与父母、近亲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纷争纠葛。
基于此般考虑,在除去牵涉到精神病患相关问题的离婚案件之外,法院通常会选择不主动征询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近亲近属的个人观点和意见。
此外,法院也不会仅仅根据双方向父母以及亲戚征询咨询的具体过程,或者这些家人对此是否支持夫妇离婚这一关键性因素来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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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