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纠纷一审是否会直接判决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并不能必然地作出离婚裁决。
倘若一审法院经过深入审查后,确信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彻底破裂,那么便可能考虑判决离婚。
反之,若无法证明感情关系已破裂,则通常将无法作出离婚裁定。
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况之下,如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一审法院仍有权作出离婚裁定:
首先,任何一方犯有家庭暴力行为或遗弃、虐待其家庭成员者;
其次,任何一方若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现象;
再者,任何一方在具有强烈毒瘾等不良嗜好,且多次教育仍无法改正的情况下;
又次之,若双方因为感情不睦而分居满两年时间;
最后,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求的话,也可被视为符合离婚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0: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