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后可以正式向法院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申请离婚所需满足的分居期限。
实际上,分居期限的长短与是否具备得以起诉离婚的合法条件无直接关系。 无论当事人处在何种婚姻状态,均有权向法院递交诉状寻求解决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若因感情破裂导致分居达两年以上,该事实可被视为法律层面上申请离婚的必要理由。 分居时长愈久,法官批准离婚请求的可能性自然随之增大。 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一点是: 即便达到分居两年的时长也并不意味着必定能顺利拿到离婚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这种分居定义为: 因夫妻情感不合而产生的,双方各自独立居住并且停止承担履行配偶职责(如性生活等)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即便分开居住,但如果原因并非感情问题,而是诸如工作调动、生活场所变迁等客观影响因素引发的,则不应视作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例如,如果一方因职业生涯发展前往北京工作,另一方则选择留在上海工作,那么当其中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并声称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之久时,由于工作地变动这一客观因素的存在,法院难以认定其实施了法律所认可的分居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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