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费用应由哪方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费乃是人民法院对申请离婚诉讼之当事人所征收之费用。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败诉方可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之际,亦同时告知原告预收诉讼费用。 最终,人民法院将按照“原告垫付、败诉方承担”的基本原则,确立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及双方责任程度相适应的比例分配。 若原告在缴纳诉讼费用之后选择撤诉,仅可获得退款总额的5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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