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高位截瘫,老婆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丈夫罹患高位截瘫的情况下,妻子享有同等权利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的自由原则包含了缔结婚姻的自主权,同样也涵盖了解除婚姻关系的选择权。 1.当夫妻二人能够就离婚事宜涉及的子女监护、财产分配等各项议题达成共识时,他们便可分别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至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申请及手续办理; 2.倘若夫妻之间无法就上述事宜达成妥协,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院经过全面审查之后,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有可能作出离婚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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