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合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关于精神补偿费用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该条款仅适用于离婚案件中的无过失方,即受害者,他们能够因另一方犯下的过错行为而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用。 通常而言,这种情况可能包括重婚、与他人长期同居、实施残忍的家庭暴力、长期的虐待或遗弃家中的伴侣及子女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伤害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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