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患有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位伴侣患有精神疾病时,完全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因此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而必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离婚诉讼。 当然,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愿意与其配偶就离婚问题进行沟通并最终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若对方对此表示反对,另一方可寻求由人民法院依程序判决离婚的途径。 通过法律程序推进的离婚过程将有助于为精神病患者未来的生活以及诸多相关事项提供稳妥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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