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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配偶患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诉讼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因配偶患上严重的精神疾病而申请离婚诉讼事宜时,可以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果一位当事者因另一半患有这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为由,向正规的法律机构提交离婚申请,那么,这个法律机构在经过全面深入的调解之后,若能够确定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因为这个原因而真实破裂,那么就应该行使其职权,通过严格的流程以及程序,正式批准两人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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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