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四年是否构成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法律规定,我国承认并采纳的仅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因此任何情况下,只要未完成正式的离婚手续或是未经法庭裁判,不论夫妇之间的长期分居期有多长时间,皆无法视为自动离异。
然而,若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庭审程序离婚,并且导致双方产生情感裂痕以至于分居长达四年之久的情况,经由法院的努力斡旋仍未能化解矛盾时,法庭有权作出裁定,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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