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为夫妻二人签署的离婚协议,若其内容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之处,将被赋予律法约束力,待二人正式离婚后或诉诸司法机构就离婚问题展开诉讼程序期间,可作为有效地民事证据加以采纳和应用。
然而,在此之前,无论该离婚协议何时起草并签署,仍需在未完成离婚手续或法院不受理以及作出离婚调解文件、裁决宣告离婚之前,即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有关离婚事项之条款及条件均未产生法律强制力。 在此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仍应被视为合法夫妻地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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