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起诉,能否直接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当事人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之久,在提起诉讼请求时不得依据此事实立即得到离婚的准许。
在这个情况下,法院将会首先展开调解工作,然而,若调解未能成功解决问题,那么法院将依法审查并判断夫妻之间是否具备真正的感情破裂,只有在此情况下,法院方有权根据法律条款判定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分居两年并非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唯一标准,而必须满足“因感情不合”这一前提条件。 当分居的根本原因并非感情因素时,法院将无法做出判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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