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协议离婚中出现一方同意而另一方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时,当事人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并最终达到离婚之目的。
具体而言,坚持离婚立场的一方需至诉讼离婚流程中的起点即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离婚诉讼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批准离婚且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然全面破裂且已失去修复可能性的相关凭证。 待法院经由开庭审断并确认双方感情确已毫无挽回余地之后,在各方调解努力均告失败的条件下,将有权批准其离婚诉求,并依法下发离婚判决书。 如离婚判决书下达后经过特定上诉期限,提出上诉的当事人仍然保持沉默,则该离婚判决自此正式生效,此前的婚姻关系亦应立即得到终止与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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