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双方离婚事宜存在分歧,其中一方同意,而另一方表示反对时,可考虑采取法律程序进行离婚裁决。
在此情况下,应当由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详细阐述其终止婚姻关系的诉求及情感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法院对案件展开审查后,若能判定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且无法再重新燃起,即便调解无效,也将按照诉讼程序予以准许判决离婚,并依法取得离婚判决文书。 审理结束后,当事人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利,若双方均未提起上诉,那么离婚判决随即正式生效,原有的婚姻关系应于当期限即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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