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婚女人出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因女性不道德的行为而导致离婚,且证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该问题,那么这位女士就应当被视为有过失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家庭财富的分配自然应当更多倾向于男性。
另一方面,若男性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在婚内与他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但并未以合法夫妻之名在一起,而是持续且稳定地共度时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他有权请求女方进行相关的补偿。 这个补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婚损害赔偿”,它包含了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 然而,由于每个人的离婚案例中涉及到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伤害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因此补偿金额并不一定完全相同。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可以先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进行明确,当然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最终还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 对于物质损害赔偿来说,一般的原则往往是全额赔偿,也就是说基于错方行为所引发的实际财产损失状况作为计算参照依据;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综合考虑到过错等级、手段、场合、结果、影响等等具体事实情节,再以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方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基础,同时还要考虑到被告人承担责任的财务能力。 这样做既能通过物质方式缓解婚姻无过错方心灵上的伤痛和精神困扰,同时又能够形成有力的惩戒效果,让过错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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