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四年,是否算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实行分期分居长达四年之久,也不能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在我们国家,合法有效的离婚途径仅限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二者,因此,只要相关当事人未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或者不曾得到各级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那么无论他们处于何种长期分居状态,均不能被视作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若双方协商后选择以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如因感情破裂而导致四年分居,那么在此情况下,经法院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法官通常会裁定判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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