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如若其中有一方欲解除婚约,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者,则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当双方中的某位成员明确表达出离婚诉求时,可先进行相关组织的调解,或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将对这类离婚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和分析,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方式持续推进审理工作。 对于夫妻之间感情的严重破裂、以及经过调解仍未改善的事件,人民法院方可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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