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提出离婚,如何挽回婚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家庭纠纷中,当妻子决定以离婚来解决问题时,丈夫往往会尝试采取措施恢复他们的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境之下,丈夫可首先尝试与妻子进行协商,以解决两人间可能存在的误解或矛盾。 然而,若经双方充分商议后仍未能达成一致共识,且妻子固执己见决意离婚的情况下,此时丈夫应主动搜集并整理有关婚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的有力证据。 当妻子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际,这些证据将成为丈夫捍卫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通常会谨慎考虑案件事实,避免轻易判定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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