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八个月如何启动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将为您详细解答关于妊娠期妇女申请离婚的程序性问题。
首先,当事人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书以便向有权管辖此案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其次,在接到原告的起诉后,法院将会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并于七日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如若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标准,法院便会予以接受,同时向被告传送起诉状与其他相关文件,待被告作出适当回应。 接下来,原告应当在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及时支付相关诉讼费用; 随后,法院将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组织开庭审理工作; 最后,如果法院经过深入审查,确认所申述之事实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婚姻已确确实实破裂的话,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判决准许离婚,否则便可能做出判决不予离婚的决断。 以上便是关于妊娠期妇女申请离婚的基本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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