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犯重婚罪,我能否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对方违背婚姻忠诚义务,触犯严重的重婚罪时,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重婚行为无疑是影响和判断夫妻情感是否裂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此种情况下提起诉讼寻求离婚裁决,法院通常会做出支持离婚的判决。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其核心要件包括: 已婚人士与他人再次缔结婚姻,或明知道对方已经处于婚内状态仍与之缔结婚姻。 所涉及的重婚行为具体可概括如下: 首先,已婚之人与另一人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并同时与其他人再次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即构成了重婚行为; 其次,如果一个人已经与原始配偶进行过合法婚姻登记,但此时他/她又与他人未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么也构成了重婚行为,这种情况可以称为“先发生法律婚姻然后又是事实上的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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