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法定时长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被规定为三十日。
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原配偶的哪一方,均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回离婚申请。 然而,若在冷静期限届满之后,夫妇二人仍希望离婚,就必须再次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领取离婚证书等相关申请。 所谓“离婚冷静期”,其本质上就是当夫妻决定离婚时,由国家法律强制性地要求他们暂时分离,以便能够在仔细审慎、深思熟虑的状态下,确定最终是否应继续执行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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