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有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具体规定如何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被证实患有精神疾病,能否获得批准离异呢?现行法规明确表示,一方若在婚前故意隐瞒其精神状况,且在婚后经过治疗亦未痊愈,或早已得知对方具有精神疾病却仍选择与其步入婚姻殿堂;
抑或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出现精神方面问题,并且长时间得不到治愈,此时另一方强烈要求解除婚约,那么经由法院的深入细致调查与公正裁决后,可能会判定这对伴侣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的地步,从而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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