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能否进行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经成功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的离婚协议书,其内容是无法再次进行修改或变更的。
由于离婚登记的完成便是对离婚协议书正式生效的标志,这对签订了该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均产生法定的拘束效力。 因此,任何试图改变该协议内容的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和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换句话说,当协议当事人对早已议定的协议条款出现反悔情绪时,他们唯一可行的合法途径只能是寻求由民事法院来主持公正,而非擅自对离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做出修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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