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起诉离婚能否不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是否必须同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个问题,我国现行法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即,在起诉离婚时无需强制性要求同时处理财产事宜。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通常会先尝试对前来诉请离婚的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以便化解矛盾纠纷。 如若调解环节无法取得预期成效,且当事人有充足的事实依据能够证明其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便应当依法给出判决,宣布准许该段婚姻解除。 而婚姻登记机关则负责审查离婚申请登记人所提交的各类凭证资料,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他们进行相应询问。 若能认定申请结婚的双方确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就子女抚育、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和妥善解决方案,婚姻登记机关会立即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离婚证。 至于在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无法自行协商离婚,甚至即便达成了离婚意愿却仍未就诸如子女抚育、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还等具体事务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以单方面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需对案件事实及起诉条件进行全面审查,且只有在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才会做出受理决定,正式立案审理。 相反地,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满足这些法定条件的,则需要将原告所提交的文件及资料退还给他们,并告知其拒绝受理的具体缘由。 此外,离婚协议的拟定同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其主要内容应该包含协议的核心条款,以及对细节问题的详尽阐述。 通常来说,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应该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双方必须明确阐述离婚的确切意向; 确认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予子女的合法抚养权利;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合法债权及债务的明确划分与合理处置; 以及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内所共同拥有的合法资产在离婚后的归属或使用方式的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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