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婚后变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理由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配偶实施变性手术之后,您有权提出离婚申请。
具体而言,1.若你们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相关子女的抚育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便可各自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一份详尽完整的离婚协议,前往位于一方当事人长期定居地或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正式办理; 2.反之,如果无法就这些议题达至共识,那么希望中止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以以被告人常住地址的所在法院作为诉讼对象,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与实际居住地并不完全重合,那么便应由惯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经过法院审理,一旦认定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便有可能裁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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