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能否作为离婚的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三年后能否判定离婚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法庭的具体审理情况来判断。
若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经过调解也未能达成预期效果,那么离婚请求应该得到许可。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民可选择通过协议或是诉讼两种途径来结束婚姻关系。 如有夫妻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事宜,相关组织有权进行调解,或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所有这些流程中,法院必须尊重并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且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认真地展开调解工作; 倘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调解成功,那么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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