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其中一方仍未改变主意选择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双方唯一的解决途径便是诉诸法律手段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在此过程中,主张解除婚约的一方需主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同时还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维系和修复。 经过法院严谨周密地审理并裁决后,如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无可挽回,那么便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即使另一方对此持反对意见也无济于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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