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有外遇,应该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由于某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事宜时,情况与普通离婚无异。
首先,在双方都有意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诸如财产分配以及孩子抚养等重要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他们可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进行协议离婚手续。 此外,双方当事人亦有权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通常会被分配给各案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夫妻一方离家出走,长时间居住在其他地区超过一年,此时,若另一方向其提出离婚诉求的话,该案将由原告所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若夫妻双方均长期滞留他乡超出一年,并且某一方在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表示并未设立固定居所,那么此案将由被告曾经长期居住过的那片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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