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是否能在当天就拿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向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提起离婚登记之初,由于我国现行《民法典》新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故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当场取得离婚证书,原因在于其需经历一段为期30日的冷静期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内,当事人有权随时撤回提出的离婚申请。 当该周期届满之后,当事人须在另一个30日内自行前往领取离婚证书,若未及时领取的则被认定为自动撤回之前的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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