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夫妻双方身处异地的情况,亦可通过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来办理离婚事宜。
在此过程中,撰写离婚诉状的一方可根据自身情形选择在常住地提出此类申请,同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如结婚证及证实控告一方在当地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据。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的管辖权问题,可参考以下原则进行操作: 1.若夫妻一方自离开其住所地迄今已超出一整年,其配偶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应由原告的实际居住地所在法院受理; 2.若夫妻双方均已离开原住所地超过一年,任何一方向此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案件,均应由被告的平常居住地所在法院受理; 若被告并无长期居住之地,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的现行居住地所在法院负责管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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