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分居能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任何自发性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
唯一被明确规定的情况是,若夫妻一方以双方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请求,经过诉讼程序中的调解环节无法达成共识,且在司法审判中被认定为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则应依法准许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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