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患有精神病,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丈夫患有精神疾病,他的配偶是有权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病患者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他们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来达成愿望。 然而,他们仍然拥有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的权利。 当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离婚案件时,他们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解工作。 当然,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的感情已然破裂,且调解无果,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