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庭会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案件,倘若被告未能出席,法庭通常会按照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裁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之下,离婚案件的缺席判决是合法且可行的: 首先,若被告经过传唤却仍未到庭,那么法庭便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其次,当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接到传票后,如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擅自离庭,此时法庭也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若涉及到赡养、抚育、扶养等义务问题以及若被告不到庭将影响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则法庭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告。 再者,若原告在接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擅自离庭,并且被告已提出反诉请求,那么法庭同样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最后,在离婚案件中,若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离庭,那么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情况下,法庭亦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被告一方下落不明,而原告一方坚持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庭同样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总而言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以确保公正公平地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