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哪些申报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请确保您与伴侣已经合法登记为合法夫妇。
2.其次,希望您们在作出离婚决定时,是出于完全自愿且深思熟虑。 3.第三,我们也需要确认您们二位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4.接下来,如果您们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那将是非常理想的情况。 5.此外,为了确保办理手续的顺利进行,我们还需要了解您或者您的伴侣是否拥有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最后,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性,我们强烈建议您们两位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而非委托他人代办。 7.当然,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我们也会要求您们提供的所有证件都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且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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