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多久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夫妻双方均有意愿和平分手,那么他们理应签订一份详尽而严谨的书面离婚协议书,且必须以亲临的方式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份精心制定的离婚协议中,夫妻二人需清晰地表达出彼此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也要就子女的抚养权、家庭财产以及债务问题达成充分共识与妥善处理。 又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有异议,则有权随时撤回该申请。 在此之后的第三十日,无论是哪一方均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果未能按时进行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