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案件受理费乃是诉讼费用的一种类型,通常于提起诉讼时缴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从每件50元起计至300元止。 倘若涉及财产分割事项,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无需额外缴纳; 若超过此金额,则需按0.5%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关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此外,如有申请保全等特殊情况,还需要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对于保全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并未涉及财产价值的案件,每件收取30元的费用; 2、若保全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而当保全财产价值超过10万元时,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需缴纳的费用上限为5000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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