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异地诉讼离婚外地起诉离婚应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可以。
若夫妇中的一方自离开家庭居所地之日起已逾越一整年度,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该案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撰写一份详尽的离婚起诉状; 其次,为诉讼离婚所需的相关证据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步,将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四步,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当事人双方发出传票通知; 最后,进入到正式的开庭、审理以及判决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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