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六个月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监护人能否在子女六个月大之时提出离婚之诉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和判断。
通常情况下,当新生儿六个月大之时,母亲有权向法院申请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而父亲却无法提出相同的要求,除非经由人民法院慎重考虑并确认存在确实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之日起,方可例外。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其适用价值,对于无论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还是母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均不应受此条件所限。 通常而言,母方在此关键时期内提出的离婚请求,多数源自特定紧急或重大的原因,若法院未能迅速受理并审理母方的离婚请求,将对妇女、胎儿以及婴儿的身心健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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