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坚决反对,那么双方往往会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矛盾。
此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在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交相关诉讼请求,然而当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时,则需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原告还需认真准备好起诉书、结婚证书以及关于夫妻感情产生裂痕的证据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任何一方如欲离婚,均可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