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能否凭离婚协议过户房子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协议乃是建立在有关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的文件。
鉴于此,离婚协议可被视为一种具备民事合同属性的文件,其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若协议缔结方因履行协议而产生争议,则应遵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离婚协议乃是父母出于自愿,就婚姻存续过程中所涉及的诸多事宜达成的共识,实属离婚双方自我管理范畴之内的事务安排。
然而,协议中关于无需支付抚养费用的条款,实际上是对子女向父母索取抚养费用权利的剥夺,这种约定显然是无效的。
此外,离婚协议不得损害他人权益。
待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便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才拥有强制执行力。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这一文件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实践经验表明,许多地区,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通常会依据这些原则,对于仅凭借离婚协议试图单方面办理房产过户的申请者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8: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