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起诉离婚,通常包含哪些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诉请法庭准许离婚诉讼,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备司法机构立案所需。
2.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诉讼状后的两周内告知被告与原告展开调解工作。 若调解结果圆满达成,法庭将为各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反之,若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成果,法院将会启动正式立案流程并准备开庭事宜。 3.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将会组织公开开庭审理。 4.专家法官经过认真研究与审查之后,若意见相同判定该对夫妇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且毫无和解之可能,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那么法庭有权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